股指期货是一种金融衍生品,允许交易者在不持有标的资产(如股票指数)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交易。股指期货合约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1. 合约乘数:
合约乘数指定了每份股指期货合约所代表的标的指数价值。例如,一份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对应的是沪深300指数的300倍价值。
2. 标的指数:
股指期货合约追踪的标的指数是其定价和结算的基础。它可以是广泛的市场指数(如沪深300指数、标普500指数),也可以是特定行业或板块的指数。
3. 合约月份:
每个股指期货合约都有一个特定的月份,表示该合约到期的月份。通常,有多个不同的合约月份可供交易,涵盖未来几个月的到期日。
4. 结算价格:
结算价格是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标的指数的收盘价。结算价格确定了合约的最终价值,并用以结算盈亏。
5. 交易单位:
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通常是1手,代表特定的合约数量。例如,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1手交易单位为5张,每张代表沪深300指数的300倍价值。
6. 最小变动价位:
最小变动价位是标的指数价格变动的最小单位。例如,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0.01点,这意味着标的指数每上涨或下跌0.01点,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就相应变动1元。
7. 交易时间:
股指期货合约通常有特定的交易时间,与标的指数的交易时间相一致。例如,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为上午9:30至下午3:00。
8. 保证金要求:
保证金是交易者在开立股指期货合约头寸时必须缴存的资金。保证金要求因合约和经纪商而异,通常占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
9. 限价和市价单:
在交易股指期货合约时,交易者可以使用限价单或市价单。限价单指定了交易者希望执行的特定价格,而市价单则根据市场上的最佳可得价格立即执行交易。
范例:
以下是一个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合约乘数为300倍)的范例:
标的指数:沪深300指数
合约月份:2023年6月
结算价格:4500点
交易单位:5张
最小变动价位:0.01点
交易时间:上午9:30至下午3:00
保证金要求:合约价值的10%
如果标的指数在合约到期日收于5000点,合约的结算价值为5000点 x 300倍 x 5张 = 7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