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是为期货合约提供交易场所的专门组织,是期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组建期货交易所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其方式也多种多样。将介绍期货交易所的几种常见组建方式。
一、行政审批组建
1. 国家指定的组建方式
这是由政府或其授权机构直接指定某一实体或机构组建期货交易所。这种方式常见于政府重视期货市场发展的国家,例如中国。在中国,目前只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两家期货交易所是国家指定组建的。
2. 政府授权组建
与国家指定组建不同,政府授权组建是指政府授权某一机构或团体自行组建期货交易所。例如,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负责授权和监管美国境内的所有期货交易所。
二、民营自主组建
1. 股份制组建
股份制组建是指由多位发起人共同出资成立期货交易所。发起人可以是企业、个人、机构等。这种方式的好处是能够灵活吸引资金,有助于交易所的发展壮大。例如,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就是一家股份制期货交易所。
2. 非盈利性机构组建
非盈利性机构组建是指由非盈利性组织或机构发起组建期货交易所。这种方式的好处是能够保证交易所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例如,英国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就是一个非盈利性机构组建的期货交易所。
三、合资组建
1. 中外合资组建
中外合资组建是指境外期货交易所或机构与中国境内企业或机构共同组建期货交易所。这种方式可以引进境外期货市场的经验和技术,有利于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例如,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INE)就是一家中外合资组建的期货交易所。
2. 跨区域合资组建
跨区域合资组建是指不同区域的期货交易所或机构共同组建期货交易所。这种方式可以整合不同区域期货市场的资源,形成更大的交易平台。例如,大连商品交易所(DCE)就是一家跨区域合资组建的期货交易所。
四、利益相关方组建
1. 行业协会组建
行业协会组建是指由某一行业内的众多企业共同发起组建期货交易所。这种方式的好处是能够集中行业内的需求,为行业发展提供服务。例如,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就是由美国证券经纪商协会组建的期货交易所。
2. 生产者联合组建
生产者联合组建是指由某一农产品或矿产品的生产者共同发起组建期货交易所。这种方式的好处是能够保证生产者的利益,稳定市场价格。例如,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BOT)就是由美国芝加哥的谷物商组建的期货交易所。
期货交易所的组建方式多种多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市场需求来选择。每种方式都有其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在组建期货交易所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确保交易所能够健康稳定发展,为市场提供完善的期货交易服务。